诉前调解“保民薪”“化企忧”,按下优化营商“快捷键”
2024-06-28 10:38:59
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马志军 | 作者: | 点击量:10731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李洁)某食品公司原系我县知名企业,为我县提供了大量工作岗位,但是近年因经营不善,面临多起诉讼。何某、刘某等五人原系该食品公司员工,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,双方约定公司应于2024年2月支付五人余欠工资,但最终未能按期支付。何某、刘某等人为维护自身权益,遂诉至法院。
诉前调解现场
我院受理上述案件后,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进行处理,2024年5月21日,调解员邀请双方当事人来法院调解室就案件进行调解。了解到该公司虽有支付的意愿,但是出于继续经营的需要难以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。而原告方表示愿意理解公司,但是担心后续如果公司不还款将缺少保障,双方一时陷入僵局。
考虑双方的分歧和顾虑,为更好保障职工合法权益,也为公司争取替代性方案,法院提出由公司在其他方面给与职工更多保障,欠付的工资采取每月分期给付到位。若有任意一项未能按期还款,职工们可就全部未付款项一并申请执行。最终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此条条款。
该批次案件通过诉前调的方式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,并且最大的限度内保障了双方的权益,实现了当事人双方共赢,在为企业发展争取空间的同时,也为员工解决“忧薪事”,吃下“定薪丸”,系我院诸多运用诉源治理,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案件之一。在奋力谱写法治湖南新篇章的道路上,湘潭县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、司法便民、司法利民的服务理念,推动诉源治理、优化营商环境走深走实,全力促进涉企矛盾纠纷调处化解,持续营造高效便捷的法治化营商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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